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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华创电力电子器材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经理 先生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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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543-6429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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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68543366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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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施封锁管理实施办法 |
对施封锁管理考核的办法您是怎么处理的?如果您还没有实施,那么就看下小编为您提供的资料吧。
1、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将施封锁发放他人,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追究管理人员责任。
2、如发现职工伪造施封锁,一经查实确定后,对责任人罚款200元,对造成严重损失的,依法移交有关部门。
3、对必须加封而未加封或漏封的,或未达到工艺要求的,罚款100元。
4、施封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外,视情节轻重罚款100—300元,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。
5、使用地点与工作单、报表、清单任意处不一致者,对当事人罚20元。
6、对因施封锁领用数与使用数不相符,应追究原因,如有丢失,对当事人每一粒罚款20元。
7、对发生因管理不善遗失的,管理员在24小时内立即报有关领导,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-200元。
以上对施封锁的管理实施的办法,您觉得怎么样呢?如果存在不足,欢迎您致电联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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